第 101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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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不渡和吴星辰的这顿大餐,果然还是没吃痛快。

    因为闹事双方的伤势都挺严重——女方那一桌四个人,尤其“奸夫”,被泼了一头火锅汤底,烫得满脸都是大泡;而行凶的男方被狗子一脚踹飞,当场丧失战斗力,弓成虾米状爬不起来了。

    俩人得去派出所做笔录。

    王警官及女儿王诗雨同样上了警车。

    开车的中年警察显然认识王警官,调侃道:“你说你个灾星,带我侄女吃饭怎么就不在你们辖区找家店,偏来祸害我们啊!”

    王警官郁闷地直嘬牙花子:“邪了门儿了!这种晦气事儿都能让我碰上!”

    然后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同样黑着脸的吴星辰,乐了:“不幸中的万幸——哎,吴星辰,你这战斗力够可以的啊!该不会这么快就跟那位老神仙学到真本事了吧?”

    “你们认识?”

    “我闺女的同学,以前住我们那片儿的。”

    “住你们那片儿,还姓吴,该不会……”

    “行了,不该问的别问。”

    王警官毕竟知道的多,心想说我是灾星,这回指不定是不是我妨的呢?

    这小子的履历,可比他邪性多了。

    记得不久前,他还矮挫挫的,被一群黄毛混混围追堵截,这才多久啊,不仅高了至少十厘米,那么仓促的情况下,一脚就把一条看着得有两百斤的壮汉踹出去两米远……

    用脚趾头都分析的出来,那个收他为徒的老神仙绝对牛逼透了!

    到了警察局后,几人正在埋头做笔录,就听外面一个男警官中气十足地骂道:“我真是烦死这帮拍小视频的了!屁都不懂,就知道断章取义赚流量,跟他妈秃鹫似的,管他受害者死活,敲骨吸髓了再说!”

    王警官放下笔,叹口气,对这种网络审判、赛博断案的现象,他可太感同身受了,每次都搞得他们警方很被动。

    《乌合之众》中写道,当一个人融入群体中后,无论这人个性多么鲜明,他的思想都会被群体同化掉,变得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人云亦云、摧枯拉朽。

    而一旦有些别有用心者,站在领头羊的位置,有意的扭曲事实,引导、煽动羊群的情绪,就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

    小到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

    大到可以毁掉一个民族,把原本和平稳定的国家搞乱。

    在舆论方面,我国发展的晚,是吃过很多大亏的。

    就王警官知道的,不少系统内的同事,立了多次三等功二等功的,本来有望更进一步,结果就是忽视了舆论,被兜头一闷棍,打得好几年喘不过气来。

    他低声问给他们做笔录的孙警官:“网上又传成啥样了?那泼火锅汤底的犊子怎么回事查出来了吗?”

    凌不渡竖起耳朵听八卦。

    孙警官也不瞒着:“换个人,我还真说不出个一二三,但这人就我们辖区的,常客了,他什么德行我

    还不知道?”

    原来,大闹火锅店的壮汉姓唐,绰号唐老三,从小就不走正路的玩意儿,上学也没认真上,在学校当混混充大哥,后来读了个职高,二十郎当岁搞大了个同样读职高的女生的肚子,家里摆了几桌,就算结婚了。

    可十几二十岁的小太妹会觉得混混帅呆了,再大点儿,脑子里的水控控,谁还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有多蠢啊!

    唐老三连个正经职业都没有,天天游手好闲,也不养家,时间长了,老婆就不跟他过了,索性也没领证,孩子也不要,从家里搬出去拉倒。

    然后唐老三就受不了了,心想女人,你敢背叛我?

    三天两头寻隙滋事,用女儿要挟她妈,总之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他“前妻”回回报警,他回回被抓,只是因为犯得罪过也不大,多则一年,少则几天,又出去了,继续当狗皮膏药。

    当然了,他“前妻”也不是啥善茬,换一般人,摊上这么个神经病,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不得,她当年可也是闻名遐迩的小太妹啊!“我能怕了你?”

    不但不走,还干脆“下海”了,在本市一家商务ktv里当包房公主,天天花男人钱吃香喝辣穿金戴银。

    用她的话说,就是“唐老三你不是喜欢戴绿帽子吗?干脆老娘一天给你发一顶,你换着花样戴!”

    做笔录的孙警官说着把自己都给说乐了:“妈的,老天爷也是幽默,叫这么俩奇葩赶一块了,我们天天忙的跟狗似的,还得处理这些狗屁倒灶的破事儿!”

    王警官:“所以,被泼了火锅汤的那几个,都是KTV的公主和……顾客?”

    “应该是,反正俩女的是公主,俩男的还没问出身份来,待会儿一通知家属,剧情还得更精彩。”

    王警官:“这下可给那帮营销号找到乐子瞧了,他们最喜欢这种有槽点的故事,先网.暴一边,再反转了,反转了啊!网.暴另一边……怪不得你们吕所上火,这事儿谁摊上谁倒霉……当务之急,赶紧查清楚了上警方通告吧!”

    孙警官:“谁说不是呢,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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