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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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会众人,就在这样尴尬的静默中凝了片刻。

    过了一会儿,才有人打圆场道:“今日不聊朝中那些俗事,喝酒喝酒!”

    有了这句话,其他人陆续响应,场面总算渐渐恢复热络。

    严仲与其好友亦在这场文会上,只是聊到谢知秋时,他们同样不好吭声。

    好友将八哥一同带来放风,此时,这黄嘴的漂亮鸟儿在笼子里字正腔圆地念道:“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

    友人一边逗弄着鸟儿,一边道:“其实这谢小姐,有才学,又救了皇上,几乎占全了礼义忠孝,必定千古有名。若是她不谋求与男子一般的朝中地位,只安于现状,现在名声定然如日中天,人人都会写诗作词赞颂她,上个烈女传不难。只可惜……”

    他没有说下去,但严仲能领会他的意思。

    严仲这好友性情温和,在谢知秋还是甄奕学生的时期,他就颇怜惜这小姑娘的才华,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却不方便为谢知秋说话。

    礼教讲究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一个男人掺和太多与女人有关的事,那上不得台面,也是“逾礼”的。

    若是表现得过于欣赏亲密,还会被人诟病是否是有非分之想,更别提支持一个女人随便出入男人聚集的地方,那根本就是轻浮至极、大逆不道。

    但凡自诩君子,要些脸面,就不敢轻易亮明这样的态度。

    严仲以前就是对礼法要求十分苛刻的保守人士。

    要换作以前,有人提出这样将男女混淆的想法,他早就站起来找出一百个理由开骂了。

    不过今日,他出乎意料的没有过激反应,反而心不在焉似的应道:“或许是吧。”

    友人熟悉他的性格,不由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若是这谢小姐,说不定还真能破格为官。”

    友人感慨一句。

    接着,他像是开玩笑一般随口道:“若是有了谢小姐这样的前例,以后会不会有其他女子也效仿于她,同样尝试走上朝廷呢?有一就有了二,口子一开,再有破例,也未必不可能。”

    严仲今天本就有些走神,听到这句话,他眼神又是一动。

    ……

    *

    傍晚时分,严仲结束文会,回到自己家中。

    严博士的家还是一如既往的破旧,他为官清廉,赚来的一分一厘都是干净钱,问心无愧,却也没什么余财来享受,做了十几年官,连掏个修屋顶钱都要思衬再三。

    他回到宅中,慢腾腾地往书房走,还不等走到,便听到走廊后面传来一阵脚步声——

    那步子很轻,有点急,但仍保持着节奏,俨然是着急来打招呼,却又克制着保持礼数。

    “父亲。”

    少女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清冽而端正。

    严仲回头。

    过来寻他的,正是他的小女儿严静姝。

    她端庄地对父亲行了

    一礼,仪态无一丝一毫不当之处。

    严静姝今年已过十八岁,当初的小荷芽,转眼便亭亭玉立。

    “我看了一些太学生最近的文章,对其中的观点有些感兴趣,就效仿也写了一篇。本来是想拿来给父亲看看的,不过……()”

    她手里捧着一卷文章,显然本来是要拿给严仲的,不过,她见父亲归家后满面倦色,又不由迟疑。

    她道:父亲今天是不是累了?若是父亲没精神的话,我还是明日再来吧。正好这篇文章我自己也还有想推敲的地方,可以再回去修改一下……?()”

    但不等严静姝说完,严仲已摇了摇头。

    “无妨,我还没累到能一篇小文章都看不动的地步。”

    严仲皱着眉头,不苟言笑,却将手一伸:“拿来吧。”

    ……

    不多时,严家父女一同进了书房。

    严仲坐在椅上,面无表情地读女儿的文章,严静姝则站在他对面,安静地等着父亲评析。

    严仲面上还没有什么变化,心里却感慨万千。

    严静姝的策问文章,写得越来越好了。

    若说前几年还是有不少生涩之处的孩童之作,到今日,她的笔力老辣精纯,即使与读书数十载的太学生相比,亦不落下风。

    严静姝的写作风格乃严仲一手教出,他当然是极欣赏的。而且科举改革以后,已经偏重于经赋,而非诗词,以严仲身为太学博士的眼光来看,严静姝现在即使是去参加春闱,至少也能入围个三甲同进士出身。

    严仲总共三个孩子,两个大儿子他用足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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