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心底的冻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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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沉从未刻意比较过木桩鸟和白翎的异同。

    在他看来, 这两个人虽然有着相似的经历,性情却截然不同。

    或许是梦境的细节受限,他对木桩鸟的印象只停留在暮霭昏昏的气息, 和沉默寡言之下狼狈遮挡的手臂。

    那是一个被生活磨平棱角的人。

    像覆满灰尘的毛玻璃映出的影子,如此灰败,麻痹, 沉甸甸压在人心头, 叫人想起来就呼吸疼痛。

    而白翎完全是另一副样子。

    他是骄傲不屈的小鹰, 有着残破的躯体,却能爆发出强有力的韧劲。

    他鲜活,坦然,摔倒之后总能迅速站起来, 他的身上有一股野蛮生长的生命力,引人着迷。

    昏暗的培育室里, 郁沉靠在架子旁, 幽深凝视着面前一盆正在抽枝的玫瑰。

    荒野中生长的玫瑰,叶片粗糙, 长满倒刺,却时常因为缺乏营养和水分无法开花。

    在这个追求快享受的时代,很少有人能耐下心来, 花费多年时间,精心侍养,等待一次花开。

    这成为野玫瑰为世人诟病的点, 也造就了它的珍贵。

    可郁沉隐约记得, 自己在梦里送出去的那盆花,并没有得到精养。

    它一直放在架子角落,默默在土壤里扎根, 努力伸展枝条,想蹭到水雾器喷出的营养剂。它粗犷的叶子混在万紫千红的花朵中,是那么倔强、疏离而不起眼。

    在一次造访中,郁沉偶然瞥见它快要伸出架子的枝条。

    仿佛将死之人伸出的双手。

    郁沉将那盆不肯开花的野玫瑰抱出来,它却恩将仇报似的,扎破了他的手。

    人鱼的血滴滴答答落进花盆里。

    再一次过来时,它见到他,就不顾一切长出了重瓣的花朵。

    如此迫不及待,仿佛想向他证明什么。

    人鱼听不懂花的语言,他大致猜测着,觉得那应该是一句傲骨的冷哼。

    ——有了营养,我也能开花的。

    人鱼心底的冻土被那荆棘的枝条拱得松动起来。

    他笑了一笑,不着痕迹表露出一丝欣赏。多么可爱又不屈的东西,它应该生长在灿烂的阳光下,享受着自然的露水,而不该关在狭小紧窄的培育室,湮没于花丛。

    人鱼记得,下棋的小朋友说,自己的屋里很潮湿,总有难闻的霉味。

    小朋友应该缺一盆花。

    人鱼手指点了点野玫瑰的叶片,俯下身体,对花呢喃着:“希望你们俩相处友好。”

    之后,他用透明的玻璃纸,将它包装起来,拎在手上。

    在那场梦里,郁沉便是这么去赴约的。

    思绪回转,郁沉轻轻抚摸过野玫瑰的枝条。尖刺细密划过掌心,引起一连串末梢神经的颤栗,让人情不自禁想起木桩鸟的手。

    粗砺、刺痛、且长满茧子的手。如果紧紧攥住,上面裂开的伤口会把人刺得血流成河。

    可他当时并没有这么做。

    郁沉气息微乱,突然握紧野玫瑰的茎杆,任凭手心鲜血蜿蜒流下,落入花盆。

    他轻声低语,声音在狭小的培育室震动,宛如赎罪者的祭祷:

    “这一次,一定会抓住你。”

    ·

    在秘密警察所的事,还是给白翎造成了影响。夜深后,他被拖入泥沼中的梦境,挣扎而不得解脱。

    很快,他意识到,那应该是一段回忆。

    就在死前不久。

    天色灰蒙蒙的,阴雨绵绵密密坠下来。他站在积水里,脚下是堵塞的窨井盖,正在往上浸漫的水弄湿了鞋子。

    还好没穿袜子。

    这是他第一道念头。接着,他回想起更多细节,不对……自己为了省钱,根本没买袜子。

    抬起头,身旁的行人神色麻木,行迹匆匆,撑着雨伞尽力想赶在天完全黑透前回家。奇怪的是,目之所及的所有景物都是黑白色的。

    仿佛误入了老电影。

    他看向商店橱窗,映出来自己的脸也是灰白模糊的,特别是那头枯草似的白发,褪了色一般的难看。

    显得更老了。

    有行人不经意抬起伞,嘀咕一声:“老木桩腿,让开。”

    木桩鸟敲着地,往后倒退两步。一不小心,又照到了镜子,他连忙低下病气的脸,思索了一会,随即刺破手指,将挤出的血滴涂在脸颊上。

    这么一来,气血便显得好多了。

    木桩鸟十分满意,心中多了些莫名的自豪。你看,他总能想到办法,这些可都是穷人的智慧。

    今天是赴约的日子。

    他心情不错,一大早就爬起来熨烫衬衣,没有熨斗,便用烧热的水壶底代替。垫块毛巾,滋啦啦一烫,衣领也是板板正正的。

    论谁也看不出,它的下摆有两处补过的洞。

    不过,穿鞋子时却没那么幸运了。

    木桩鸟找出最不显旧的那双运动鞋,先把木头脚塞进去。最近时常下雨,木头吸满水分,些微变得膨胀,但这不是问题,用刀子削掉边缘就好了。

    麻烦的是那只好脚。

    其实现在也不能叫“好”脚。不知道身体哪处血管又堵塞了,脚背高高肿起,害得他只能咬紧牙关硬塞鞋子,再吃三颗止痛药,穿着它走来走去,以期将鞋子撑大一些。

    木桩鸟耸耸肩膀,乐观地想:“兴许是我长胖了呢。”

    最后拿起皮夹克。

    木桩鸟会戏称它为小破袄,因为它的外层皮质脆化了,破破烂烂跟被猫抓了似的,一点也不好看。他想了想,便将它翻过来,把好的那一面露在外边穿。

    整理齐备,木桩鸟觉得相当不错。

    别看他费了些功夫,可比起二十岁那会在广场上流浪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已经算好了。好歹他还有个避风所,如果D先生好相处,他不介意约对方过来坐坐。

    当然,如果对方敢骂骂咧咧地嫌弃,他绝对会抢了那家伙的拐杖,扔到海里去。

    D先生很少透露私生活,木桩鸟只知道对方也时常抱恙,需要拄着手杖生活。

    什么嘛,也是个糟老头子。

    木桩鸟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松了口气,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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