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思念一往情深(二合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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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仆长欠身告辞要去追雨宫千鹤,雨宫近马却摆了摆手,示意她不用去追了。

    “你下去忙你的吧。”他跟女仆长说道。

    “我知道了。”

    伴随着关门声,房间里就只剩下了雨宫近马和夏目直树。

    “千鹤她从小到大都是这副样子的,别见怪。”雨宫近马一伸手:“坐下说吧。”

    跟首富面对面坐总是有些心理压力的,即便对方是自己学妹的父亲,可夏目直树并不清楚这份同学情谊能不能得到父亲大人的同意。

    看看,这就是渣男的自适应力。

    私底下什么成分不好说,放到台面上来见了对方父亲,他心里想的又变成纯洁的同学情谊了。

    “你和千鹤是校友,就不必那么多繁文缛节了,敬语能省就省。”雨宫近马给夏目直树添了杯茶放在面前,“夏目君,千鹤那孩子在学校里是个什么样子呢?对待师友和同学,总不能也跟在家里一样吧?”

    “雨宫她……”

    “嗯嗯。”

    就在夏目直树思索片刻准备开口的时候,雨宫近马却摇着手指:“我也叫雨宫。”

    “那……”夏目直树略作迟疑,虽然不明白雨宫先生的用意,但是能听出对方的意思,便改口说道:“千鹤同学她在学校里对待同学并没有看不起人的傲慢,对待师友的话,抱歉我跟她专业不同,只是偶尔会在一起上选修课,那些时候,她还是很遵守课堂纪律的。”

    雨宫近马闻言便呵呵一笑,“说的倒是委婉。”

    自己女儿在学校里什么德行,不知道多少人巴不得通过各种途径告诉他。

    何况还有能干的女仆长天天汇报情况。

    他一个商界大鳄还没有沦落到要通过女儿的同学嘴里了解自己女儿。

    他这么问,也只是想看看在这种气氛下,夏目直树会怎样回答。

    目前的回答还算满意。

    “上次咱们两个见面,还是在早稻田的校园祭上。”雨宫近马从桌上拿起万宝路:“不介意我抽一支烟吧?平时想抽总是会被女儿嫌弃、被女仆制止,难得你来,算是沾你的光了。”

    夏目直树心想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个不字?

    “当然,雨宫先生请便。”他笑着回答。

    “早稻田的校园祭上,你的游戏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雨宫近马站起来走到窗边,打开窗户,点上一支香烟看向窗外,眯了眯眼:“所谓的校园祭在我看来那不过是过家家而已,本就没抱什么希望……都是些学生。可你不一样,夏目君。”

    他深吸一口,而后缓缓呼出细烟。

    转过头来看向夏目直树,“小儿科的水平,大师级别的眼光和思考角度。你知道吗,从这里看向外面的世界,我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吗?”

    夏目直树不答,这种时候最好也不要随便接话。

    果然,雨宫近马只是顿了顿,便继续说道:“据说这家酒店的这间房间是拍摄中岛公园枫叶美景最佳的角度,每年都会有许许多多的国际知名摄影师想尽办法预订这间房,哪怕只有几十分钟,只为了一张照片。”

    “只是因为这里够高,能够看到整个中岛公园,便也有了可以肆意选择角度的自由。”

    沉默了许久,雨宫近马的一支烟也快抽完了,两人都没在说话。

    好似他只是为了这一根烟。

    末了,他将燃尽的香烟熄灭在烟灰缸里,“有机会的话多来做客,我很看好你,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高度带来的自由。”

    夏目直树仍然不说话,他如今很轻松便理解了雨宫近马话语里的意思。

    只是他本身自由自在惯了,确实无法体会一睁眼便是十几万张嘴等着吃饭是何等压力。

    也就是说,他永远无法真正对雨宫近马感同身受。

    但有一点他觉得是自己能做到的——如何帮助一个父亲和自己的女儿修复关系。

    “我会把这句话传达给雨宫……千鹤的。”他突然这样说道。

    雨宫近马一挑眉,心里对于这个小伙子的喜欢更多了几分。

    他听出了自己的意思?

    好聪明的青年。

    “去吧,我留你太久,她又该记恨我了。”雨宫近马挥了挥手:“毕竟今天是她找你来的。”

    “那就先告辞了,雨宫先生。”

    离开雨宫近马的房间,隔着大概三四间,是雨宫千鹤的闺房。

    在北海道度假的这段日子,她一直都会住在这里。

    来到门口,他闻了闻身上的气味,然后解开外套的拉链脱下外套,用力扇了扇风,确保身上没有烟味之后,才轻轻敲门。

    这一幕被恰好路过的女仆长看在眼里,若有所思。

    “谁?”里面传来了雨宫千鹤的声音。

    “是我,”夏目直树回答:“我和叔叔聊完了。”

    “你等一会!”

    紧接着屋子里传来了一阵阵响声,过了好一会,门才被打开了一道小缝。

    雨宫千鹤的小脑袋出现在门口,比夏目直树预料的高度还要矮一点点。

    奇怪。

    他微怔,小富婆怎么比自己印象中还矮了几公分?

    “进来吧。”她打开门让开身子,夏目直树轻声说了句打扰,脱了鞋进门。

    屋子里拉着窗帘非常昏暗,只有屋顶上华丽的吊灯也调成了那种昏昏暗暗的模式。

    于是让整间屋子的气氛都变得有些……异样和暧昧。

    进了门以后踩在柔软的毯子上,夏目直树才恍然原来是因为在屋里没有穿鞋,所以雨宫千鹤刚才开门的时候,那个小脑袋的位置比自己预料的还矮了几公分。

    啊这。

    他回头在门关上的前一秒瞥了眼外面地上的小鞋。

    这家伙的鞋居然这么厚?

    难道是内增高……

    “你在想什么?”一道微冷的声音将他的视线拉了回来。

    雨宫千鹤站在他面前抬头看着他,眯着眼睛一脸不悦。

    “你刚才在看我的鞋对吧!”

    说着,她拉过来椅子,直接站了上去,终于比夏目直树高了半个头。

    “说,你到底在想什么!”

    夏目直树哪里可能说实话呢?

    他笑了笑,看着雨宫千鹤赤着的小脚,说道:“我在想你不穿鞋的脚很可爱。”

    “你宁肯承认自己是个足控的变态也不承认在心里说我穿内增高的事实嘛!”

    “我纠正一下,足控不是变态,人类对于四肢的喜爱是有科学依据的,也就是说喜欢脚是正常的生理现象……给广大的足控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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