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七章 狼兵的不败传说(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别看广西地处西南偏远之地,可到了如今,梧州府所辖区域内的荒地已经全部开发殆尽。

    自“三藩之乱”平定后,广西地区便再无战火。随着清廷不遗余力的推行移民政策,大量的广东移民涌入广西,于是除了那些沙石堆积、难以开垦的地方,连山谷崎岖之地都被人烧荒拓耕,种上了水稻以及包括荞麦、蚕豆、花生等在内的各种杂粮。

    也许有人会说玉米和红薯......很抱歉,这会玉米的种植区主要在贵州,广西种的非常少。历史上直到道光时期,苞粟--也就是玉米才在广西山区普遍推广,而造成这一转变的原因其实是过度开荒所导致的耕地退化。

    眼下临近秋收,整个河谷地带放眼望去金灿灿一片,就快成熟的水稻如同巨大且起伏的黄色地毯铺在了翠绿的山间,四周的山峰和丘陵上长满了马尾松、杉树和各种竹子,景色实在令人怡悦。

    不过陈文秀和手下的二十名士兵可没有看风景的心情,这样的场景他们在会安和爪哇岛见的太多了。他们现在的样子就跟一百多年后行走在越南水田里的美丽国大兵差不多,穿着一身绿色的战斗服,挽着袖子,戴着钢盔,下巴上勒着固定带,双手端着步枪,快速穿行在田埂上。

    当他们顺着剑江东岸向北疾行了二里多地,蒙登高和他手下的人马也如同黑蚂蚁一般,出现在了金黄色的“地毯”上。只不过由于双方距离一公里,且中间隔着一座三十多米高的丘陵,所以彼此都没发现。M..coM

    现在蒙登高的第一目标就是要占领前方的丘陵,将其作为接下来战斗的立足点。

    兵法有云,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平陆处易,右背高,前死后生。这话的意思是说,在山区作战要选择“生地”,居高向阳;而在平原丘陵地区交战,要选择地势平坦的地方,最好背靠高处,前低后高。

    作为一名十八世纪能文能武的知识分子,蒙登高虽然没上过战场,可他熟读兵书啊,、、都背的滚瓜烂熟,还曾帮着县里抓过几个悍匪。

    历史上嘉庆时代以前,清廷的武科考试除了要通过弓马骑射等外场考试,还必须通过“一策二论”的内场考试。根据后世保存下来的清代武举试卷,可以非常肯定的说,顺康雍乾时期的武科生员都是妥妥的知识分子,那一把小楷写的,啧啧,比练了好几年书法的赵新都好。

    于是蒙秀才蒙千总派出了一个十人队率先登山,自己带着大队人马跟在后面。而另一边的陈文秀也打算登上这座山丘,没了无人机,那就只能登高望远,不过他派出的是两名尖兵。

    来自平乐府的狼兵虽然都是山民猎户出身,爬个三十多米的小山包毫无难度,但在体能上比北海军的侦察兵可差远了。那边刚开始爬,这边的两名士兵就跟兔子一样,嗖嗖嗖转眼就到了半山腰。要知道战争期间,时间从来都是按分秒计算的。

    如今能在北海军里当一名侦察兵可是件特别让人羡慕的事,别的不说,光是肉食每天就有半斤的定额,鱼罐头更是不限量敞开了吃。所有知道这事的人无不羡慕嫉妒恨,这年月即便是大地主家也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吃上几斤肉。

    两名士兵来到山顶后,迅速环顾了一下四周,感觉一切正常,其中一人打开步话机,向山下的陈文秀报告情况。谁知还没说完,负责警戒的同伴就听见了轻微的异响,急忙打了个手势,两人随即闪身躲在了树后。

    十几秒钟后,就见在十几米外那一米多高的草丛里,两个包裹着黑色头巾、身穿花衣贯头甲胄的家伙从下往上慢慢冒了出来。为首一人手持小型圆盾,垂下的另一只手里拿着根六寸长的铁标枪,嘴里还叼着一根。走在他侧后方的那人则是双手持弩。

    这种标枪是狼兵特有的武器,被称为“铁标”,通体用精铁打制,头部尖锐锋利。临阵的时候用四指夹着,尾部顶在掌心,遇敌时甩手而出,最远可及三十步,能透铁甲。

    无论是弩箭还是铁标,上面都涂抹了广西当地特有的“毒虺”--也就是蛇毒,而且还不是一种,是多种混合。除了狼兵自带的解药,见血必死。

    紧随这两名狼兵身后冒出来的,是三名手持挑刀和钢叉的家伙,装束都是一样。挑刀是清军绿营的制式武器,全长两米五,刀刃狭长,有70多厘米,下接1.5米长的木柄。紧接着,又有几名清军也露出了身形。

    眼瞅着从草丛里冒出来的清军越来越多,而身后的陈文秀还没上来,两名侦察兵只是略微犹豫了一下,端起步枪就开了火。

    “啪~~!啪~~!啊~~!”为首的两个狼兵毫无意外的中弹毙命。然而几乎就在同时,走在两人身后的一名狼兵也一头栽倒。

    由于北海军所使用的7.62毫米子弹穿透力太强,再加上又是近距离射击,导致弹头先是穿过了前面那个人的胸口后背,随后又带着血液和脏器残渣,命中了后面一人的腹部,把肠子给打断了。

    剩下的几个狼兵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怎么好好的一下就倒了三个?其中一人急忙俯身查看,殊不知这个举动救了他一命。也就在这一愣神的工夫,清脆的声音再度响起,身旁站立的同伴闷哼一声扑倒在地,而另一颗子弹则擦着他的裹头巾呼啸而过。

    北海军侦察兵的祖师爷王远方有句名言:先敌开火为王。

    好吧,这话其实不是他说的,而是他当兵那会儿听上级的上级说的。意思是说打得着打不着并不要紧,最起码能把敌人吓的躲起来,这样就有了开第二枪的机会。否则瞄了半天,打左眼和右眼有区别吗?

    “有情况!一班!从山腰右侧迂回过去!其他人跟我上!”

    刚刚来到山脚下的陈文秀听到从步话机里传出的枪声,立刻下达命令。他一把将步枪从肩膀上甩到前面,握在了手里,手脚并用的加快了速度。

    另一边,已经爬到半山腰的蒙登高也听到了动静。然而加装了消音器的枪声变的非常清脆,完全不是鸟铳开火时的“嗵嗵”声,就像是有人用劈裂的竹条在硬物上用力的抽打。蒙千总心说前面那几个人干嘛呢?到了山顶没事做,闲得卵疼?

    蒙登高心里正想着等会儿上去要好好训斥一下那几个混蛋,就见一个黑影如丧家之犬一般,没头没脑的从山顶往下滚。眼瞅着那人离自己越来越近,两名手下随即挡在身前,将对方拦住。

    “出什么事啦?”

    听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