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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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万历年间,徽州府爆发了一场民间骚乱。

    这场骚乱规模不算大,动静却不小,前后持续时间将近十年,将当地百姓、乡绅乡宦、一府六县官员、应天巡按、应天巡抚乃至户部尚书与当朝首辅都裹挟了进去。从中枢到地方、从官僚到平民的诸多利益集团各怀心思,彼此攻讦、算计、妥协。大明朝廷的决策如何出炉,地方执行如何落实,官场规则如何运作,利益集团之间如何博弈,在这个案子里真的是纤毫毕现。

    有意思的是,这一次骚乱的起因,既不是天灾,也不是盗匪,追根溯源,竟是一位学霸做数学题闹出来的。

    这个故事,要从徽州府下辖的歙县说起。

    大明共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以及一南一北两个直隶,咱们可以把它们粗略地理解为省份。

    南直隶下辖有一个徽州府,历来人杰地灵,无论官场还是商场都是英才辈出,是有名的文教繁盛之乡。其时徽州府一共统辖六县:歙、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其中歙县最大,同时它还是附郭县——也就是说,徽州府治设在县内,与歙县县衙同城办公。

    府县同城,很多府一级的文书档案,自然就存放在县城的阁架之上,以便随时调取勘合。这些关于税粮户籍的案牍十分重要,关乎一县之兴衰,可又超级无聊,全是各种枯燥的数字罗列。所以它们长年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隆庆三年(1569年),有一个歙县人忽然对这些档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个人叫帅嘉谟,字禹臣。严格来说,他没有歙县户口,不算当地居民,而是个祖籍江夏的军户,隶属于徽州府境内的新安卫。军户是大明特有的一种户籍,世代都是军人,归属于各地卫所——类似于军分区——不过这出身没什么不好,朝中此时有个叫张居正的大人物,也是军户出身,正是冉冉上升的政治明星。

    【注释】徽州府与新安卫:根据《明史·地理志》与《明史·兵志》的记载,明代的整个疆土管理分别隶属于两大系统,即六部、布政使司、府、县这一行政系统,与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卫、千户所这一军事系统。明初,徽州府直属中书省,后改属南直隶,下辖歙、黟、休宁、绩溪、祁门、婺源六县,歙县为附郭。新安卫,直隶于中军都督府,虽设于徽州府辖区,其守备衙署亦在歙县,却不受徽州府管辖。

    军户:据《大明会典·户部》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管理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记录人户之名字、年龄、居住地等信息,户帖发给百姓,户籍上交户部,作为核实户口、征调赋役的根据。明代人户分军、民、医、匠、阴阳等多种类型,除优免差役者外,其他人必须承担不同的差役,不允许变籍,所担差役亦世袭。其中,军户便是世袭供应军差义务的特定人户,负担沉重,社会地位也相对低下,故明人一般以脱离军户为幸。明代诸多著名阁臣如李东阳、万安、刘吉、梁储、高拱、张居正、叶向高等人,皆出自军户。

    帅嘉谟在文武两道的表现都很一般,注定仕途无望。他只有一个特长:对数字天生敏感,擅长算学,是个学霸级的数学天才。

    可惜在大明,可没多少领域能让这位理科生一展才华。最好的就业方向,就是去当个管钱粮的小官吏。而这个岗位,要求对钱粮税赋的计算很熟悉,需要做大量的应用题来练习。

    当时没有教辅和习题集,帅嘉谟一腔做数学题的欲望无处发泄。好在这个苦恼没持续很久,他便发现了一个绝好的题库:歙县架阁库。

    徽州府历年的税粮账册,都存在歙县库房里。大明税赋结构很是繁复,徽州又是纳税大户,账册涉及大量加减折算、书算钱粮,这正是绝佳的应用题题例。磨炼好了这门手艺,以后就业便有保障了。

    于是在隆庆三年的某一天,帅嘉谟设法接触这些官府账册。一个学霸就这样高高兴兴地开始做起数学题来。

    做着做着,帅嘉谟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凭借着对数字的高度敏感,他注意到徽州的历年税赋里有一个疑点: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运库缴纳的税粮中,除正税之外,还有一笔科目叫作“人丁丝绢”,须以实物缴纳,且数额颇大,每年要缴8780匹生绢。

    帅嘉谟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属诸县的分账,发现徽州府下辖六县,其他五县都没有“人丁丝绢”这么一笔支出,只有歙县的账簿上有记录,数字与徽州府上缴南京承运库的等同。

    换句话说,徽州府每年8780匹生绢的这笔税支,是由歙县单独负担的。

    帅嘉谟大为骇异,这可不是小数。为了确保自己没犯错,他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大明会典》。【注释】《大明会典》:明代官修的记载典章制度的大全。有明一代于弘治、嘉靖、万历三朝先后编修、续修和重修《会典》。弘治年间,徐溥、刘健等奉敕修成《大明会典》180卷,至孝宗死,未及颁行。正德年间,李东阳等奉敕重加校订后由司礼监刻印颁行,是为正德本。嘉靖年间续修的《会典》并未刊行。万历年间,大学士申时行等奉敕重修《会典》成228卷,为万历本。文中帅嘉谟所阅者应为正德本《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是一本官方发布的资料集,里面收录了典章沿革以及各级政府税赋资料、行政法规,从弘治朝开始,每代都会进行修订,算是政府法令的一个汇编,亦勉强可以当作年鉴来用,权威性很高。

    帅嘉谟在《大明会典》里的徽州府条目下,找到了同样的纳税记录。更重要的是,《大明会典》里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担“人丁丝绢”,并无任何字样表明是歙县独自承担。

    按道理,徽州府的这一笔“人丁丝绢”税目,应该是六县均摊,怎么只压在歙县一处呢?虽然歙县的体量比其他五县都要大,可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哪。

    帅嘉谟心想,这件事关乎一县之民生,可不能这么糊涂下去,必须挖个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的学霸一样,帅嘉谟看到眼前出现了难题,不惊反喜,兴高采烈地继续深入挖掘。最终,他在《徽州府志》里找到一条看似无关的古早线索。

    【注释】《徽州府志》:现存明代《徽州府志》有两个版本,一为彭泽、汪舜民等人编修的弘治《徽州府志》12卷,一为汪尚宁等人编修的嘉靖《徽州府志》22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汪尚宁为歙县人,曾官至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退休归里,组织一帮人员重修了《徽州府志》,后来亦被卷入学霸帅嘉谟引起的这场争论。

    徽州这个地方,归附于洪武爷的时间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称吴王之后,在徽州实施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结果年底核查,行中书省发现数字有问题,于是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搞了一次“乙巳改科”,对很多科目的税额重新做了调整。

    【注释】乙巳改科:据《徽州府志·食货志》记载,吴元年(1364年),明太祖朱元璋重新修订了徽州府的赋税旧制,将六县的“夏税生丝”折麦征收。第二年,即乙巳年,行中书省核查徽州府赋税时发现,该府吴元年的田赋增减额存在问题,派人将府、县所属官吏羁押至省,在严密监督之下,重新更定了徽州府的田赋数额,岁史称“乙巳改科”,其中特别指出了歙县亏欠原额夏麦9000余石。

    在这次改制中,朝廷发现歙县的夏麦数量有问题,与去年同比差了9700石,于是对歙县的3646顷轻租田,每亩各加征“夏税生丝”四钱,以弥补夏麦缺额。

    【注释】石:古人把石块凿孔成凹行,用于称量粮食,“石”因此成为容量单位,音(dàn)。《说苑·辨物》载:“十斗为一石”。古代的容量单位有:勺、合(gě)、升、斗、石,为10进制。出自《淮南子·缪称训》的“以升量石”,比喻以肤浅的理解力难以推测深奥道理。出自明人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的“朝升暮合”则用以形容生活的艰难。日常生活中,石与合因其过大或过小而较少被使用,人们常用的是升和斗,故有升斗小民、日进斗金、不为五斗米折腰等说法。

    这个“补欠夏税”年代太过久远,看起来和“人丁丝绢”全无关系。帅嘉谟凭着天才般的直觉,觉得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于是拿起笔来,粗粗算了一下。

    歙县补的9700石夏麦,按照隆庆时的官方换算标准,每石折银3钱,9700石粮食折算成银子,是2910两。而每年“人丁丝绢”补交的生绢折成银子,每匹7钱,所以8780匹折银6146两。嗯,两个数字似乎没什么关联。

    【注释】折率:明初所定的赋税,本是建立在实物财政的原则之上,政府根据需要的物品来确定征收的物品种类,百姓根据各地土产的特点缴纳不同的物品。但是,各地的出产与政府的需要总有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用其他的物品来代替。或者,在政府实物储备充足的情况下,改征当时具有一般等价物职能的物品作为财政储备,这时就需要有一定的换算比例,即折率。明中叶赋税改革,逐渐以白银作为衡量标准,折率也就主要是折银率了,这一比率主要是由税物要送往的仓库与用途等因素决定。如据嘉靖《徽州府志》可知,嘉靖年间,徽州府夏麦征收,征入当地永丰仓每石征银4.5钱,送往京库(北京)每石征银2.5钱,运往南京光禄寺每石征银6钱。

    帅嘉谟到底是个学霸,脑子转得很快。他很快想到,徽州六县彼此相邻,一个县夏麦歉收,其他五个县不可能幸免。他再一追查,发现在同一时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也亏欠夏粮,一共是10,780石,可折银3234两。

    2910+3234=6144。

    这个数字,和“人丁丝绢”只差2两。

    帅嘉谟很快得出了结论:在国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20,480石,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之,折8780匹生绢。按说这笔钱是由六县共同承担的,不知为何,却变成了歙县单独缴纳。

    更可怕的是:徽州并不养蚕,歙县的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成银子,拿银子去买生丝,再缴给官府。周转两次,负担更重。

    如果从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科”开始算起,到隆庆三年,这笔冤枉税足足交了两百多年!

    歙县简直倒霉透了。

    帅嘉谟做事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去惊动官府,而是在歙县摸了一圈底。结果他发现,自己并不是最早发觉有问题的,早在嘉靖十四年(1535年),已有两个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这个“人丁丝绢”有问题。

    他们没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议,而是越级呈文给了徽州府的上级——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而且还不止一次!

    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这两个官职的管辖范围可不只有应天府一个地方,而是涵盖了除凤阳、庐州、淮安、扬州四府之外的整个南直隶地区,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辖制。

    在具体的分工上,应天巡抚协调各府州县,以赋役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监察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军事。勉强用现在做对比的话,一个是省长兼军区司令,一个是省高级法院院长兼纪委,找他们两位,算是拜对了衙门。

    市里不管,难道省里还不管吗?

    第一次接呈文的是应天巡抚陈克宅、巡按宋茂熙,两位很快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彻查。可是他们很快便升迁转走,没人再去追问。接任的巡抚欧阳铎、巡按游居敬,接到了同样的呈文,也给了批复,要求徽州府召集六县合议。结果负责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县出身,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在来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鹏先后莫名去世,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查到这里,帅嘉谟推开账册,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第三次呈文,为歙县讨一个公平!

    到底是正义感和乡土情结使然,还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测他的动机。

    无论如何,他决定冒着触动利益集团的巨大风险,开始采取行动。

    隆庆四年(1570年)的年初,帅嘉谟撰写了一份呈文,详细地写明自己的查考过程,然后提交给了当时的应天府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玩了一个心眼,在讲述缘由时加了这么一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户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绢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大概意思是,我说的这个问题,在《徽州府志》里也提到了,这是铁证。

    《徽州府志》是徽州府出面编撰的地方志,可信度很高。可是,府志里其实只是含糊地记载了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的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的夏麦联系到一起。

    帅嘉谟偷偷加了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方便行事——殊不知这一处小小的手脚,后来却成了聚讼的一个关键焦点,这个后头再说。

    除了偷改了原文,帅嘉谟还发动了情感攻势。他动情地说:

    “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20,190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只要缴2905匹。我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8780匹。当地民众只能卖了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是歙县一县承担——这一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注释】细查帅嘉谟所引用之《大明会典》可知,浙江、湖广的各布政司、府、州运往南京户部承运库的夏税丝绢数分别为3509匹、4992匹,二者共计8501匹。应天等十三府为:应天府、常州府、镇江府、太平府、庐州府、安庆府、宁国府、苏州府、淮安府、松江府、凤阳府、扬州府与池州府。上述各处所缴为丝绵折绢或农桑丝折绢,唯有徽州府缴纳的税项有些不同,乃是人丁丝折绢,有8779匹,与帅嘉谟所说的8780匹稍有出入。

    这是帅嘉谟玩的一个统计学小花招。因为大明税制不是统收统解,一个地方往往要向数处交税。

    当时浙江、湖广等地的丝绢税,不只解往南京承运库,还有很大一部分会送往太仓银库、丙字库等。从万历年间的税收记录来看,浙江的丝绢税总额高达130,000匹,湖广的总额27,000匹,都远超歙县。

    帅嘉谟是这么个逻辑:不谈总数,单单拿出南京承运库做比较,主要为了显得歙县格外悲惨。

    这个手段的绝妙在于这些数字都是真实的,全经得起查证,只是在统计方式上稍做手脚,立刻显出卓然效果——歙县本身的负担确实沉重不假,但被帅嘉谟这么一比较,变得简直惨绝人寰,读之触目惊心。

    【注释】大明税制:帅嘉谟引用《大明会典》所载各司、府送往南京户部承运库的丝绢税额,来哭诉歙县独自承担的徽州府丝绢税额比浙江、湖广两司的总额还多,实在太失公平。他如此计算,隐含着一个前提,即认定南京承运库记载的税额,就是各布政司、府所纳丝绢税额的全部。但实际上,这样的假设完全站不住脚。因着两京制度,明代的承运库有南、北之分,帅嘉谟引用数据并未将北京承运库算入。并且,地方上交中央的丝绢税并非都送往承运库,部分折银可能送至太仓银库,部分丝绢可能送至丙字库。所以,南京承运库所收纳的,仅是丝绢税额的一部分而已。如下页图表所示,若给《万历会计录》所记载的嘉靖、万历时期各布政司、府、县的丝绢税的总额做个排名,可以发现,徽州府的丝绢税在全国诸府中名列第九,歙县则在诸县中名列第六,都比较靠前,却也与名列第一的严州府、淳安县有相当大的差距,更不能与浙江、湖广二司共计167,544匹的总额相比。

    这真是只有学霸才能玩出的手段。

    除了在史料和统计学上做手脚之外,帅嘉谟还准备了第三张牌:政治牌。

    他呈文的第一句话是这么写的:“天下之道,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款,恳乞均平。”

    【注释】天下之道,贵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则鸣。歙县久偏重赋,民困已极,躬遇仁明在位,备陈情款,恳乞均平:普天之下,最重要的道理就是均平,故遇见不均不平之事,必须发声抗议,维护公道!歙县独自承担如此沉重的赋税重担这么多年,百姓已贫困至极,无以为生了。幸蒙上天眷顾,遇见您这样仁慈、贤明的御史大老爷,小的有幸向您详细陈明状况,恳乞大老爷均平赋役,救歙县百姓于水火!

    短短一段话,先后两次要求“均平”。

    隆庆年间,江南正在推行一条鞭法。而一条鞭法的口号恰好是:“均平赋役,苏解民困。”所以帅嘉谟两次“均平”,把这次税赋争议拔高到响应国家政策的高度。

    【注释】一条鞭法:据《明史·食货志》可知,明初沿用两税法,根据官方登记的户籍,田地要征收田赋,分夏、秋两季缴纳;丁要承担多种徭役。后官府借各种理由加征赋税、加派杂役,百姓困苦不堪,大量逃亡以躲避赋税。政府亦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故决定将一州一县的田赋、种类繁多的徭役、杂税合并起来,除必须的米麦之外,都折成银两,分摊到该州县的田地上,按照拥有田地的多寡来征收赋税,官方征收、官方解运,称为“一条鞭法”。这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得以稳定增加,也大大简化了税收程序,提高了效率。

    从深层次来讲,一条鞭法的核心要旨,是合并田赋、徭役,取消米麦之外的实物税,统一改为折收银两。所以帅嘉谟在呈文中反复强调“人丁丝绢”是折色实物税,缴纳十分麻烦,这和中央精神紧紧地挂上了钩。

    只要此事能借到国策的东风,便能引起应天巡抚的格外关注。

    要知道,这一任应天巡抚,对一条鞭政策的推行很下力气。只要他肯表态,这事就成了一半,不,一大半!帅嘉谟之所以有这个底气,是因为这位巡抚太有名气,远非寻常官员可比——他叫海瑞,号刚峰。

    【注释】海瑞:据《明史·海瑞传》等可知,海瑞,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人,自幼丧父,靠母亲节衣缩食抚养成人,对百姓的贫苦深有体会。海瑞中举后曾至南平任代理教谕,有御史来县学视察,一些学官想要讨好上司,一见面就全身趴在地上行磕头大礼。海瑞则只是作揖而已,他认为学校不是官府衙门,是师长教导学生的地方,不应该屈膝下跪。因此,就有了这样一个画面:身为教谕、站在中间的海瑞,只是作揖,不下跪;两边的学官趴在地上磕头,正如一个“山”字,又像一个笔架,因此海瑞就有了“笔架博士”的外号。海瑞升任淳安知县后,不仅坚决抵制上司的额外摊派,并且积极取消不合理的赋税、杂役,减轻百姓负担。

    不用多说了。

    其实较起真来,帅嘉谟此举属于强行拔高。

    因为这次“人丁丝绢”争议的核心,是税负归属,到底歙县单出还是六县一起出?至于实物折算,只是一个次要问题,跟一条鞭法关系不大。

    这就好比两个人为吃饭买单起了争执。谁出这顿饭钱,才是争执的重点,至于这钱是给现金还是刷信用卡,并不重要。等警察来了,其中一位喊一嗓子:“民警同志,你给评评理,为了响应国家鼓励使用信用卡的号召,这顿饭钱该谁出?”警察听了肯定莫名其妙,这两件事根本没关系啊。

    但在帅嘉谟的妙笔之下,这个逻辑错误被巧妙地掩盖起来,非但不露破绽,反而显得煌煌正气,高度一下子就提上去了。

    除了这些,帅嘉谟还准备了第四张牌——解决方案。

    他深谙官僚禀性,知道他们最不耐烦的,就是下面的人争吵却又拿不出办法。所以在呈文的最后,他急上峰之所急,十分贴心地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要么按照《大明会典》的原则,六县按照人丁分摊;要么按照《徽州府志》,六县按照田地分摊,折麦再折银再折丝。”

    看,方案我都给您做好了,您朱笔批准便是。

    这样一来,无论按人头统计还是按田地统计,歙县都能减少至少一半负担。

    不得不说,帅嘉谟的这一篇呈文,当真是诉状杰作。开头借了朝廷大势的东风,立意高远,中间数字翔实,论据确凿,层层推论极有说服力。篇尾不忘煽情,描绘歙县人民生活有多艰辛,诉于情感层面。文字、逻辑上玩的小花招层出不穷,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关于帅嘉谟的职业,史无明载,徽州其他五县骂他是个奸猾讼棍。从这份诉状来看,若非状师大手,还真写不出来这等文字。

    这一篇雄文递上去以后,效果立竿见影,果然得到了抚院与按院的高度重视。

    钱粮税赋,历来都是民政事务的重中之重。隆庆四年二月初十,巡抚海瑞给出批示:“仰府查议报夺。”意思是我很重视,你们好好查清楚。随后,巡按刘世会做出了更详细的指示:请徽州府召集六县负责官吏、乡绅、耆老等民众代表,就这件事进行查证合议。

    徽州知府段朝宗接到文书,一看海刚峰的大名,没敢耽搁,立刻发牌催促六县派员过来商议。

    谁知道,就在这节骨眼上,竟然出事了。

    隆庆四年二月二十五日,也就是两院批示发出后的第十五天,突然传来消息,海瑞调职,改任南京粮储。

    海瑞为何突然从应天巡抚离职,这是另外一篇好大文章,这里按下不表。总之,徽州这摊事,海刚峰是顾不上管了。

    海瑞是帅嘉谟最大的倚仗。他突然调任,让“人丁丝绢”案子陡然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尽管巡按刘世会还在,尽管徽州知府段朝宗还在,可是没了海刚峰当主心骨,他们可不愿意去触这个霉头。

    要知道,他们要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帅嘉谟的主张,对歙县有利,但对其他五县来说可是彻头彻尾的坏消息。一旦议成,他们平白要多交不少赋税。因此对这个提案,五县籍的官员、胥吏、乡绅、百姓都坚决反对。

    要知道,徽州府不比别的小地方,在朝中做过官的人极多。那些致仕的官员与中央关系密切,又热衷于彼此联姻,经营成一个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这里的乡绅乡宦,个个能量巨大,手眼通天。六县纷争,动辄能攀扯出政坛上的大人物。别说徽州知府,就算是应天抚、按两院也不得不有所顾虑。

    【注释】徽州府出身官员中身居高位者众多,进入《明史》名臣列传者就有四十多位,在安徽省内,仅次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明初因军功任职者众多的凤阳府。特别的是,徽州府出身的官员多是宣德以后以科第进入仕途、官运亨通的。嘉靖、万历时期在朝为官者,绩溪有官至工部尚书的胡松,以计谋擒获倭寇首领、后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胡宗宪;休宁有官至福建兵备签事的汪泗论;婺源有官至兵部左侍郎、赠兵部尚书的汪元锡,官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余懋学,官至兵部侍郎、别号“潘青天”的潘珍;歙县有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汪尚宁,官至兵部侍郎的汪道昆,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的许国,等等。

    而从徽州知府的立场来看呢?

    无论“人丁丝绢”在六县怎么分配,对府里来说都没区别,只要每年凑够8780匹生绢给南京就好。所以这笔丝绢税如果不改,局势平静如初,最多歙县抱怨两句——反正你们交了两百多年了,早习惯啦;若是支持帅嘉谟的主张,把赋税均摊到六县,徽州府得不到半分好处,反而引起其他五县骚动,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徽州府会怎么选择,不问可知。

    帅嘉谟为什么当初不去找徽州府讨公道,反而要越级去向两院呈文?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在本地根本得不到支持。

    现在海瑞离开,倚仗已去,整个事情立刻推动不下去了。

    应天巡按在二月十四日指示六县合议,徽州府随即也发牌催促。但下面毫无反应,恍若未闻。别说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五县,就连苦主歙县,居然也悄无声息。

    帅嘉谟一打听才知道,歙县知县房寰正赶上丁忧,县务无人署理。其他五县的知县则宣称要忙着准备朝觐事宜,因循停阁,不办公了。

    明代从洪武十八年(1385年)开始,规定地方官员逢丑、辰、未、戌年,也就是每隔三年,要进京朝觐一次,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考查黜陟。这对官员来说,是一件大事。

    但问题是,隆庆四年为庚午,隆庆五年(1571年)为辛未,才是朝觐之年。你明年才上京,今年二月份就开始停阁不办公了?

    而且还不是一位,是五位知县都这么回答。

    很明显,五县已经商量好了,对这次合议采取消极不合作的态度,尽量拖延下去,拖到黄,拖到忘,拖到无疾而终,然后就天下太平了。歙县在嘉靖朝的两次申诉,不就是这么被拖没的吗?

    于是,从应天巡按批示之日起,地方上拖了足足两个月时间。一直到了四月十八日,绩溪县才慢吞吞地回了一封申文。至于其他四县,干脆连回应都懒得回应。

    这份绩溪县的申文,是以本县教谕杨存礼的名义提交的,还有几个县中耆老的连署。由教谕出面,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绩溪的态度——此事无关钱粮,是教育问题!

    比起帅嘉谟那篇雄文,这份申文的干货不多,刀笔却暗藏机锋。

    一开头,杨教谕先喊了一句政治口号:“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然后画风陡然一变,先大骂帅嘉谟“变乱国制,罔上虐下”,是个“假公挟私”的无耻讼棍,又骂嘉靖年呈文的程鹏、王相是刁民。

    【注释】为恳恩遵国典、据府志,均赋救偏,以苏困苦事:本县为了响应府衙的号召,今特遵照《大明会典》《徽州府志》之记载,均平赋税,补救弊政,切实缓解百姓多年之困苦,以示大人的浩荡洪恩!

    变乱国制,罔上虐下:(帅嘉谟)实乃假公济私的无耻之徒,他兴风作浪,妄图变乱国家大政,对上欺骗、蒙蔽大人,对下虐待、陷害百姓。

    骂了半天,杨教谕终于说到了主题。首先他承认了帅嘉谟的发现,如今的“人丁丝绢”,确实就是国初的“夏税生丝”。但他解释说,根据府志记载,当年朝廷发现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责令他们补交“夏税生丝”,一共8780匹给南京承运库。所以这是歙县自己的责任,跟其他县没关系。

    然后他又说,这笔税款交了一百七十多年,从来没人抗议过。嘉靖十四年,两个歙县刁民程鹏、王相去告刁状,当时的徽州知府冯世雍主持过一次调查,甚至还去巡院查过版籍,结论是“人丁丝绢”就该歙县单独交。此后三十多年,也风平浪静。谁知道又冒出一个讼棍帅嘉谟,无视组织决定,又要兴风作浪。

    杨教谕的这个辩驳,实在毫无道理。

    帅嘉谟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按照隆庆年间的折率,8780匹生丝,换算成麦子是20,480石,跟歙县拖欠的9700石根本对不上。即使按洪武年间的折率,也不可能差那么多。杨教谕到底是文科生,没算明白这笔账。

    不过技术细节无关宏旨,因为文科生最擅长的,是抒情。

    杨教谕动情地写道:“我们绩溪,一共才方圆二十四里,土地贫瘠,民众贫苦,每年丁粮才七百石不到;他们歙县方圆二百二十四里,每年丁粮得六万多石。哪里有把上县的负担转嫁给下县的道理?”

    他哭诉完之后,别有深意地加了一句:“照旧定纳,庶免小民激变之忧,官民两便。”意思是:您最好按照原来的做法征税,免得激起民变,这样官府和民众都方便。

    杨教谕前面那些话,都是废话,真正的文眼,恰好就在这里。

    这句话虽然谦卑,却隐隐带着威胁。反着读,意思就成了:如果您不照原样征税,恐怕会引起民变,到那个时候,可就官民两不便了。

    这句话非常狠,一下就击中了徽州府的要害。

    要知道,这个威胁虽然出自绩溪代表之口,但其实背后是五县的共识。也就意味着,如果此事不令他们满意,将会使整个徽州府大乱。明年就是朝觐考查年,青天大老爷,您自个儿掂量着办吧。

    杨教谕这一手玩得很有分寸。如果五县一起威胁闹事,迹同谋反,切不可为。现在四县不吭声,推出最小的绩溪在前头说话,绩溪人口太少,怎么闹,也绝对上升不到谋反的地步。这样一来,既委婉而隐晦地把威胁传达到,又给知府留出了足够的面子,方便日后转圜。

    大明地方官员一向的治政思路是以稳定为主,不出事什么都好说,至于讲不讲道理还在其次。下头老百姓们也明白这个逻辑,所以碰到什么纠纷,甭管有理没理,先闹一阵。闹成了,官府往往就会按闹分配;闹不成,也是法不责众嘛。

    你看,这就是文科学霸解决问题的思路。杨教谕根本不屑去查证什么“人丁丝绢”的技术细节,数字不重要,仕途才是重点。只要点明这事处理不当会引发民变,危及知府的前程,就足够了。

    果然,徽州府一看这篇申文,心领神会,不再催促合议。在几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中,这件事慢慢地不再有人提起,眼看就要黄。

    当事人帅嘉谟一看,急了,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岂能无疾而终?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从这里,就能看出文理思路的差别了。

    杨教谕的申文不提业务对错,只谈官员仕途。而帅嘉谟没读出申文这一层机锋,一厢情愿地认为,之所以徽州府不愿推进,是因为整件事还说得不够清楚——典型的技术人员思考方式。

    他顺着这个思路,重新考虑了一下,发现之前的呈文里,确实有一处很模糊。

    国初六县均输的“夏税生丝”,就是如今歙县独输的“人丁丝绢”,这个没问题。那么,“夏税生丝”这个科目,又是怎么被改成“人丁丝绢”的呢?

    搞清楚这个关键节点,真相便会浮出水面。

    帅嘉谟挽起袖子,又扑到浩如烟海的案牍文书里去。他要在这积存了两百年的六县档案的大海里,找出那根关键的针来。

    这次的调查,持续了数月之久。皇天不负苦心人,居然真的被帅嘉谟找到了线索:

    奥妙就奥妙在征税科目上。

    帅嘉谟翻出了历代户部给徽州的勘合——类似于收据,上面写得很明白:“坐取徽州人丁丝绢。”也就是说,南京承运库要徽州征发的科目,是“人丁丝绢”,而且没有指明由哪个县单独缴纳,一般默认是六县均摊。

    而帅嘉谟再去查徽州府发给六县的催缴文书,却发现“人丁丝绢”这个科目没了。只有歙县的交税科目里,多了一个“夏税生丝”。

    于是,这其中的手脚,很清楚了。

    徽州府在向歙县征税时,用的名目是“夏税生丝”。恰好歙县确实有一笔国初欠麦的“夏税生丝”科目,因此地方并不觉有异。等这笔税收上来以后,徽州府向上递交时,又从“夏税生丝”抽出应有的数目,划归到“人丁丝绢”之下。

    这样一来,原本六县均摊的税负,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了歙县独扛。“人丁丝绢”这只鸠,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占了“夏税生丝”的巢。可怜歙县百姓不知内情,辛辛苦苦交税,却不知道供养的其实是六县负担。

    做这个手脚的人,绝对是个高手。他既熟知国初钱粮掌故,又精通案牍流程,巧妙地利用歙县补交夏麦的这个科目,移花接木,混淆视听,玩了一手漂亮的乾坤大挪移。缴税这种事,一旦形成了惯例成法,就会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很难改变。就这样,歙县一口气交了两百年“人丁丝绢”而不自知。

    帅嘉谟一拍桌子,这必然是有徽州府户房的书手从中舞弊!

    这个猜测,并非凭空臆测。

    在大明府、县这两级的政府里面,具体政务的执行机构叫作“三班六房”,三班指皂班、壮班、快班,合称为衙役;六房分为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知府和知县是流官,干几年就会调走,但三班六房的职位往往为本地胥吏所把持。这些人都是本地土著,熟知基层,他们又掌握着专业技能,职务世代相传,自成一个体系。没他们配合,贵为知府也没法施展拳脚。

    尤其是六房中的户房,分管钱粮,是胥吏管理的重灾区。小吏们有各种手段可以颠倒乾坤。手段高超的书手,甚至能“使连阡陌者空无籍,无立锥之家籍辄盈野”,你说这得多嚣张。嘉靖年间的一位官员霍与瑕就曾无奈地写道:“各县各户房粮科,年年派粮,时时作弊。”可见当时基层之混乱。

    【注释】使连阡陌者空无籍,无立锥之家籍辄盈野:明代的田地主要有官田与民田两种,皇庄、学田、牧马草场、园陵坟地、勋贵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等,都是官田,其余为民田。田地是政府征收赋税的重要来源,明初曾核实天下田地,造有鱼鳞图册,以制定赋税额度,每一次田地的变动都要记录在案。但是,当土地兼并严重的时候,富人可以田连阡陌,贫者却无立锥之地。更可怕的是,被收买的小吏,可以使用高超却卑鄙的手段,使得家有良田千亩的富家在官方记录中表现为无田,富家便可轻松逃避赋税;而根本没有田地的穷家却被登记为田产丰富,需要承担沉重的赋税。

    这笔丝绢税,一定是当年的经手小吏在账簿上做了手脚,才让歙县蒙受不白之冤!

    事不宜迟,帅嘉谟迅速又写了一篇呈文,简单描述了一下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他知道,吏目向来世代相继,如果彻底掀出来,很可能会得罪一大批人,所以他对于成因,只是含糊地提了一句“先年不知弊由何作”,只强调这个税科是被篡改过的,是不对的。

    人,可以不追究,毕竟过去快两百年了;事,做错了,就得拨乱反正。

    帅嘉谟还提出另外一个重要论据:“人丁丝绢”明明是人头税,那应该就是按人口收取,单独让歙县缴纳,难道其他五个县一个人都没有吗?

    隆庆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帅嘉谟正式把这篇呈文提交徽州府,满怀期待能够得到回应。

    应该说,这次的呈文比上一次的更有说服力,新提出的两个证据也都很合理。可是报告递上去,毫无动静。徽州府这次连回复都没有,置若罔闻。

    帅嘉谟到底是数学学霸,在探究人心方面不及文科学霸杨教谕。他不明白徽州知府的冷漠是考虑到稳定和仕途,跟技术性问题无关。帅嘉谟把一个战略性错误当成了战术性错误,一味钻牛角尖去查考细节,等于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换了其他人,大概就认命了,可是帅嘉谟没有退缩。这个耿直倔强的数学学霸,意识到从徽州府和应天两院都得不到支持,遂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进京上访!

    我找你们领导去!

    这里要特别插一句,帅嘉谟的这个行为,在别的地方可能惊世骇俗,但在徽州,还真不算出奇事。

    徽州这个地方,民风彪悍。这个“彪悍”不是说他们好打架,而是说徽州人好打官司。

    中国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爱打官司的人,会被当成“刁民”。地方官考评,也以“涉讼事少”作为民风淳朴的标准之一。但徽州人的做派,和如今美国人很相似,动辄兴讼,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公堂,所以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讼师——号称“健讼”。

    这民风不是明代才培养出来的,早在北宋时期,徽州人就喜欢打官司。欧阳修曾经如此描述徽州民风:“民习律令,性喜讼。家家自为簿书,凡闻人之阴私毫发、坐起语言,日时皆记之,有讼则取以证。”徽州人,家家都有个小账本,没事就暗暗记下别人的言行,打官司时甩出来当证据,这法律意识真是够强的。

    以至于南宋时,徽州籍贯的理学大宗师朱熹也无奈地评价本乡人:“其俗难以力服,而易以理胜。”

    所以帅嘉谟在本地打不成官司,毅然赴京上访,这个做法很符合徽州人的风格。

    不过他这个“上京”,可不是去北京,而是去南京。

    当时大明中枢分成南北二京,北京的六部、都察院、通政司、五军都督府、翰林院等政府机构,在南京都有一套一模一样的备份。南京这套备份政府,虽然权力远不及北京的大,但在南直隶这片地方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尤其是钱粮税收这块,南京的户部统管南直隶、浙江、江西和湖广诸司,都是膏腴之地,天下半数税赋,皆出于这里。南京户部的影响力,不比北京户部正印差多少。

    帅嘉谟抵达南京以后干了什么,没有资料记载。但从各种官府文件透露的细节能推测出,他应该没去找户部,而是先去找了都察院一位姓宋的御史,求递陈情状子。

    这是个明智的决定。以帅嘉谟的身份,想直接找户部高官申诉很难,但搭上一个言官就容易多了。

    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职责为稽查六部百司之失,一向喜欢搜集民意,风闻奏事,找他们管用。

    不过他没走弹劾的路子。对京官来说,这事太小,又不涉及中枢官员,专门上书弹劾意思不大。帅嘉谟也不想跟地方政府彻底撕破脸。他所求的,只是朝廷一个态度,批几句话,就够了。

    隆庆五年的六月初二,帅嘉谟的呈文终于被宋御史递交上去,并很快转发给南京户部。同随呈文过去的,还有一段都察院的批语:“典有所遵,赋当均派,合从抄出酌行。”意思是,要求应该遵守法典,均摊赋税至六县,请户部酌情办理。

    这个批语,正是帅嘉谟梦寐以求的结论。

    南京户部接到这道文书,加了一句“候本处巡按衙门题”,转发给应天巡抚和巡按,让他们酌情办理。与此同时,户部还特意给徽州府发了一份咨文,特别指出:“转行该府从公查勘,前项人丁丝绢起自何年,因何专派歙县。其各县有无别项钱粮相抵,如无相抵,今应作何议处。”

    这段话虽然还是疑问口气,但其实已经有了定论:歙县的税赋肯定有问题,所要搞清楚的,无非是何时开始,以及怎么摊回到其他各县。

    获得了户部的支持,帅嘉谟这趟进京之旅,可谓圆满结束。接下来,他只要赶回徽州,等着配合上峰调查就够了。帅嘉谟高高兴兴地离开南京城,踏上了返乡之旅。

    他不知道,此时一道死亡威胁的阴影,已经悄然笼罩在他的头顶。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五县明面上虽然对“人丁丝绢”一事反应淡漠,但私下里十分重视。京官之中,也不乏五县籍贯者。帅嘉谟在京城的举动,他们了解得很清楚。

    整件事的症结,就是这个新安卫的讼师!没他上蹿下跳,就天下太平了。

    要不,把他干掉算了。

    这也不是第一回了。嘉靖年间,那两个纠缠“人丁丝绢”的歙县“刁民”程鹏、王相,最后也是莫名身死收场。奈何桥上,不差这一条冤魂。

    帅嘉谟在归途中,果然遭遇一场绝大的危险,全靠好运气才侥幸逃脱。具体是什么危险,是谁指使的,没有记载流传下来。但帅嘉谟真是被吓破了胆,敌人这是动了杀心。他压根不敢回徽州,携带家人逃回了老家湖广江夏县避祸。

    帅嘉谟这一逃,让好不容易启动调查的丝绢案陷入停滞——提告的苦主都没了,还怎么查?于是在各方敷衍之下,这件事终于再度沉寂下去。至于朝廷户部,日理万机,不可能一直盯着徽州这个小地方。

    隆庆五年,毫无动静。

    隆庆六年(1572年),也毫无动静。

    在这一年,隆庆帝终于驾崩,万历帝即位。再然后,张居正排除掉了一切政敌,成为首辅,整个大明迈进了新时代。但徽州丝绢案,仍旧毫无动静。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整个大明都忙着适应这位新首辅的执政风格。至于丝绢案和那个躲去原籍不敢回来的数学学霸,已经彻底被人遗忘,再没人提起过。他心灰意冷,不敢再去争辩什么。

    整个故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

    可到了万历三年(1575年)的年初,已沉寂四年的徽州丝绢案,似乎被什么力量激发,突兀地掀起一阵巨大的波澜,震惊朝野。

    万历三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县发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缉拿帅嘉谟。

    逮捕令是这么写的:“今照帅嘉谟,既能具词呈告抚按,必为有力之家,有谋之辈,何为捏作在外,屡提不到。中间必有主使之者,拟合行提。为此,仰县官吏速究帅嘉谟有无妻子兄弟,是否在外,此辈奸恶,渐不可长,设法缉拿解府,从重问拟,庶足以警余奸,毋得迟违。”

    这个缉拿帅嘉谟的罪名,实在有点莫名其妙:你帅嘉谟有本事去两院告状,怎么没本事留下来配合调查?一直躲在外头,一定非奸即恶!

    太不讲道理。帅嘉谟外出避祸,可不是自己情愿的。何况户部隆庆五年下的文,时隔四年,徽州府这才想起来指责别人不配合调查,这反射神经未免也太迟钝了。

    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仓促拟成。从逮捕令的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徽州府浓浓的焦虑,有点气急败坏,似乎有什么大事要发生,迫使他们不得不加快行动。

    这份急就的逮捕令,很快下发到了歙县。知县姚学闵倒是没耽误,立刻安排人手联合执法——因为帅嘉谟是军户,隶属新安卫,所以这事必须跟卫所协调。

    军户历代都得当兵,户籍寄在各地卫所之下,自成体系。地方民政部门如果碰到涉及军户的事,必须知会卫所。

    半个月以后,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在新安卫的协助下,歙县总算逮到帅家的一个亲戚,叫帅贵。一问方知,帅嘉谟带着老婆孩子,一直躲在江夏县没回来过,只留下帅贵看家。

    知县姚学闵迅速把这个情况回报徽州府,然后还特意加了一句“无凭拘解”。意思是,想抓他,就得跨省执法,跨省执法需要凭据,我们歙县可拿不出来。

    歙县在捉拿帅嘉谟这件事上,一点也不热心,毕竟帅嘉谟是在为本县利益奔走。徽州府对此心知肚明,可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先把帅贵拘押了事。

    没想到,这事才过了十几天,到了四月初十,徽州府忽然接到一封呈文,署名正是帅嘉谟。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旧事重提,先把关于“人丁丝绢”的前因后果重述一遍,然后回顾了各级各届领导对此事的批示。紧接着,他解释了一下自己的行踪:“回途遇害,羁縻远避,未申情款。”

    帅嘉谟并没说这危险是什么,也没提谁是主使。但既然他不敢回徽州,那凶手从何而来,昭然若揭。这一句指控,真是绵里藏针。

    当然,对于徽州府,帅嘉谟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今奉爷台仁恩催议,千里奔归,伏乞作主,怜悯偏苦,洞察奸弊。”意思是,今天您既然催促我,我便千里星夜赶回,希望您能为小人做主。

    这句话,算是针对徽州府“屡提不到”给了一个解释。

    在呈文的最后,帅嘉谟又提出了一项新证据:顺天八府,也有“人丁丝绢”这个税种,皆为诸县分摊,没有例外。

    这个顺天八府的税种虽非决定性证据,但是一个强而有力的旁证。同样是“人丁丝绢”,人家都是分摊解决,怎么就你徽州府这么特殊呢?

    看来他在江夏县这几年,根本没有心灰意冷,仍旧在孜孜不倦地搜寻证据,还把视野扩散到了全国范围。

    不过帅嘉谟提交这一篇呈文的时间相当蹊跷。

    徽州府的缉拿令发于三月初九,到了三月二十四日,歙县才搞清楚帅嘉谟的下落。即使他们立刻派人赶往江夏通风报信,送到也得四月初了。而到了四月初十,帅嘉谟的呈文竟然已经送到了徽州知府的案头。

    徽州到江夏差不多一千里地,帅嘉谟从接到报信返回徽州,到撰写呈文提交官府,只用了十七天时间,这未免也太有效率了吧?

    除非,这封呈文,帅嘉谟早就准备好了。

    除非,徽州府的动向,歙县早就已经向他通报了。

    这才符合实际情况,帅嘉谟为歙县万民请命,歙县怎么可能会无动于衷?明面上歙县乡绅们不便公开支持,但私下肯定会给予支持。

    从种种蛛丝马迹能感觉到,帅嘉谟和歙县之间,早在暗中密切联络,而且他们在策划一个很大的动作。

    无论如何,帅嘉谟的再度出现,让徽州府松了一口气。大概是嗅到空气里什么味道,比起上一次的敷衍态度,徽州府这回的态度积极得可怕,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两天之后,四月十二日,徽州知府崔孔昕迫不及待地把帅嘉谟的呈文转发给歙县,说有人向本府投诉人丁丝绢案,你们好好详查一下。

    这个命令,很有意思。按道理,这件事应该是六县合议,再拿出个章程。你现在不通知其他五县,让歙县先去详查,岂不等于让原告自己去审犯人吗?

    没想到,歙县比徽州府还积极。详查文书发出三天之后,歙县竟然就发了一篇申文给徽州府,洋洋洒洒好长一篇。

    这篇申文,出自知县姚学闵之手,代表了整个歙县官方的态度。申文的开头气势十足:“歙县为蔑制蔑悖典,射害殃民,恳恩遵照《大明会典》,均平绢赋,以苏偏困事。”

    姚学闵的申文,简单来说就是两点:第一,《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输“人丁丝绢”8780匹,从来没提过让歙县单独交;第二,“人丁丝绢”被人篡改成了“夏税生丝”,以致五县之税落到了歙县头上。

    这篇申文,基本就是复制帅嘉谟之前的论点。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下民上书,这一次却是知县大人亲自背书,不光背书,还要赤膊上阵。

    此前帅嘉谟也提过户房舞弊之事,可他不敢把话说得太明白,只能隐晦表示。而姚学闵根本不多顾虑,直接撕破了脸皮,指着户房那些书吏的鼻子开骂。

    知县大人表示,徽州府的户房,一直以来都是由五县胥吏把持,世顶名缺,从来没有出过歙县籍的粮官。歙县没人在府里,只能被人欺负。所以“人丁丝绢”被篡改成“夏税生丝”这件事,一定是出自徽州府户房粮科的书吏之手。

    【注释】世顶名缺:明代的官员有严格的人事回避制度,不仅不得在本籍任职,且不能久任;而胥吏都是本地土著,在地方上有盘根错节的势力,故有“流水的官、世守的吏”之说。户房的书吏,是衙门内六部胥吏的一种,负责办理夏税秋粮的征收、丁差徭役杂课的派遣,绝对是大有油水的肥差。

    这故事的真假,没法查证,反正姚学闵说了,这是“父老相传”。

    姚学闵一介知县,怎么突然变得如此生猛?谜底就在申文里的一串人名。

    为了壮大声势,姚学闵找了本地的一批乡宦联署。这些乡宦大多是退下来的本籍高官,虽然无权,但在当地仍旧拥有着绝大的影响力,不容忽视。

    事实上,这些乡绅乡宦才是歙县真正的统治者。他们下对基层平民控制力度相当大,上有官场的人情网络,又坐拥数量巨大的田亩与各项产业。如果不获得他们的支持,歙县知县什么也做不了。中国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政府机构必须靠这些“乡贤”的配合,才能真正对底层实行有效统治。

    现在这些人一个接一个地浮出水面,向徽州府展现出肌肉。

    【注释】皇权不下县: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论述,在帝制中国,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但他并不能凭借一己之力管理整个国家,官僚体制即为皇权的执行者或工具。而实际上,中央派遣的官员到知县为止,县以下没有任何行政单位。所以,在县衙门到百姓家门口这个范围,是地方乡贤、宗族在发挥重要作用,中央的权力进入不了与人民日常有关的地方公益范围,故有“皇权不下县”之说。

    看看这份联署名单的前几名吧:

    汪尚宁,歙县竦口人,进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汪道昆,歙县千秋里人,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他文名极盛,和王世贞并称南北两司马,为“后五子”之一。后人猜测《金瓶梅》的作者时,汪道昆也是被怀疑的对象之一,可见这人的实力。

    【注释】兵部左侍郎: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代的兵权分为两部分,五军都督府负责军队的管理与训练,而征调军队的权力归属于兵部,二者互相制约。兵部左侍郎,正三品,兵部尚书的副手,辅助尚书负责各地驻军的粮草、军队的调动以及军队官员的任命,相当于现在的总后勤部、总参、武装部、国防部等部的副部长。

    江珍,歙县溪南人,进士,官至贵州左布政使。

    【注释】贵州左布政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朝的地方政府权力乃是一分为三的,承宣布政使司负责民政,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刑名,都指挥使司负责军事,最高长官分别为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三权并立,互不隶属。贵州左布政使,从二品,为贵州省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贵州省省长。

    方弘静,歙县人,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右侍郎。

    【注释】南京户部右侍郎: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廷原本定都金陵,明成祖朱棣夺位后迁都北京,但依旧保留了金陵陪都的地位,改称南京,并设置了南京六部。其中,南京户部右侍郎是南京户部尚书的副手,辅助尚书征收南直隶与浙江、江西、湖广三布政司的夏税秋粮,督责漕运和全国盐引勘合,负责全国黄册的收藏和管理。虽不及北京的户部侍郎,但也可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副部长。

    程大宾,歙县槐塘人,进士,官至贵州按察使。

    【注释】贵州按察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按察使,执掌一省司法监察之权,纠察官员风纪,澄清吏治,铲除奸暴,断案平冤;并对布政使、都指挥使有监察之责,将情况上告吏部、都察院,以备考核。贵州按察使,相当于现在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书记的总和。

    曹楼,歙县雄村人,进士,官至江西右参政。

    【注释】江西右参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各布政司内参政一职,从三品,人员不定,因事而设,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等事,分担布政使的职能。明代的江西布政司设有督粮道一人,负责征收、押运漕粮;督册道人员不定,负责督造鱼鳞图册、黄册等,以作为当地征收赋税、摊派徭役的根据;分守道人员不定,负责向各府、直隶州传达催办布政司的公事。曹楼所任之江西右参政,即为上述三道之一。

    江东之,歙县江村人。此时他还没进士出身,要到后年才考中。再后来,他以御史身份首先向冯保开炮,也是万历朝中一个名人。

    【注释】御史:江东之弹劾冯保时任山东道御史。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代都察院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主要负责纠察内外百官之风纪。若在京,则稽查两京衙门审理刑狱案件有无拖延、枉曲,并巡视京营、仓场、内库、皇城等;若外派,则为巡按,代天子巡狩,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位卑却权重,负责纠察地方官吏、举荐人才、断理冤案、督察税粮与户口、督修水利等公共设施、检查学校教育等。山东道御史,相当于现在中纪委派往山东的巡组组长。

    要说徽州,真是人杰地灵的学问之乡,底蕴深厚。区区一个歙县,随随便便就拽出六七位还在世的进士高官助阵,个个身份显赫,地位不凡,简直就是全明星队,别人眼睛都要被闪瞎了。

    有他们背书,这份申文的分量之重,可想而知。

    从联署名单就能知道,歙县这次突开重炮,绝对是筹谋已久。从徽州府发文到歙县回复,一共就三天,若是临时准备串联,哪里来得及?

    歙县乡绅们一定是早早开始筹划,就等着突发奇袭,打五县个措手不及。

    可是,歙县哪儿来的胆量,把所有的矛盾都摆到台面上跟五县打对台?就算有乡宦联署,也不至于这么直白大胆吧?

    很快答案就来了。

    五月十日,应天巡按鲍希贤下文给徽州府,说歙县申文干系重大,必须仔细地检阅会典、府志、赋役等文件,会同五县通查,一有结果,立刻上报。

    注意,此前包括海瑞在内,历届应天巡抚、按两院给的批复,都是“仰府查议报夺”,没太多倾向性,就算催促六县合议,也是不急不忙。

    但鲍希贤这次的口气明显偏向歙县,反复强调这次五县通查,一定得查出一个结果来。而且鲍希贤不是直接在徽州府的上文做批复,而是让兵备道发出宪牌。

    【注释】宪牌:在明代,官府发出的公文告示,称为信牌,而兵备道、巡按御史、巡抚等均属监察官员,他们发出的信牌,称为宪牌。

    所谓兵备道,是大明中后期在地方上负责整饬兵务的机构,独立于地方官府而存在。它虽有军方色彩,但兵备道长官却经常挂着一个按察使副使的头衔,所以兵备道也算是半个司法线上的机构,有受理诉讼的职能,而且手里有武装力量,必要时可弹压地方。

    南直隶没有按察使,但是有巡按御史,同样属于兵备道的上级主官。

    徽州附近的兵备道,全称叫作“应、安、徽、宁、池、太六处兵备道”,简称徽宁兵备道,由兵备副使冯叔吉兼领。由他出手发出宪牌,是暗示徽州府,这次别再用“恐生民乱”当理由了。真闹起来,兵备副使手下可不只有文吏。

    如此旗帜鲜明的表态,说明早在徽州府发文缉拿帅嘉谟之前,歙县就已经跟上头打点好了。

    这一回,上有应天巡按、兵备道副使支援,下有乡宦明星队摇旗呐喊,上下一起发力,怪不得歙县申文写得气壮山河,底气十足。此前一直是帅嘉谟单枪匹马,独闯敌阵,这回则是数路大军集结一处,摆明车马要做正面决战。

    面对这空前的压力,徽州府自然无从抵挡。五月十日兵备道的宪牌发出,五月十四徽州府便转发给五县,催促他们前来合议。大家要注意,这个五月十四日,是宪牌送到五县的时间。也就是说,徽州府几乎一收到兵备道的文书,一点没耽误,立刻转发出去了。

    可见徽州府是真吓坏了。

    面对歙县蓄谋已久的突袭,其他五县一时间蒙了。这事不是早黄了吗?什么时候又闹得这么大了?

    徽州府一封接一封地催促他们准备申文,过来商议。这回,五县不能像上次一样装聋作哑了,必须有所表示才成。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婺源县。这是仅次于歙县的大县,实力位居五县之首,更是朱熹老夫子的乡贯故里。知县吴琯在五月二十二日即发回申文,算得上神速了。

    可惜速度虽快,质量却很糙。这篇申文的论点,和当年绩溪杨教谕的一样,指称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被罚补交“夏税生丝”8780匹,历年输送,与其他五县无关。至于“人丁丝绢”,那是南京承运府的事。

    这个论点破绽很大,无甚新意。不过这也没办法,一共没几天时间,吴琯再有才,也不可能跟帅嘉谟精心准备了几年的证据相匹敌。

    不过吴琯到底也非庸人,他后来官至给事中,说明头脑很好使。他在申文里,还提出了一个四两拨千斤的方案:

    查阅黄册。

    黄册是大明朝廷重要的赋税档案,上面征派赋役,都要依据黄册来施行。它是一手资料,最具权威。黄册从洪武十四年(1381年)开始攒造,十年一届,从无中断,涵盖每一个大明府县,具体到户,是中国档案史上的一个奇迹。

    吴琯的逻辑是:如果《大明会典》和府志记载无误的话,那么在黄册的原始记录里,一定会有相应记载,后者的可信度要高于前者,只要去查黄册档案,自然知道谁对谁错。

    按照规定,每一届的黄册都会抄送数份,本县本府本省各自留底,原册送交南京户部。你可以说本县本府存的黄册可能会被篡改,但南京户部的原册绝对是准确的,一查便知真伪。

    吴琯此举,独辟蹊径,给解决纷争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除此之外,他也效仿歙县,拉来了本县的一批乡宦助威。虽然阵势不如歙县,却也有四位进士出身的高官压阵——徽州真的太厉害了,只是辖下两县打架,就能拽出这么多名人。

    三天之后的五月二十五日,绩溪县也加入战团,同样是知县领衔。

    有了婺源县争取时间,绩溪县准备得更加充分。知县陈嘉策选择了另外一个辩驳策略,把突破口放在了“独征生丝”上。

    帅嘉谟当初有一个质疑:徽州一共六县,为何独独在歙县征收生丝?这根本不合理,所以一定是六县均输。他还举了很多例子,比如常州府进贡茶叶,《大明会典》里就写明“征于宜兴县”;宁国府进贡木瓜,也写明由宣城县专输。所以如果独在歙县征收生丝,《大明会典》一定会单独写出来“征于歙县”。

    陈嘉策针对这个质疑,罗列了一大堆反例:松江府的绿豆,只由华亭一县征收,上海县就不必去管;淮安府的药材,只由山阳县征收,睢宁、赣榆两县不用交;金华府的麻地,只征武义县,至于丝、纱二项,则从汤溪征发,其他县不必缴纳。

    列完这一大堆,陈嘉策表示,一府独征一类物资于某县实属平常,《大明会典》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帅嘉谟的质疑,纯属见识太少,毫无道理。

    哦,对了,绩溪作为六县中最小的一县,手里没有活着的进士,只好翻箱倒柜,请出了三位举人联署。

    婺源、绩溪两县打起头阵。到了六月十三日,休宁、祁门两县终于桴鼓相应。

    休宁的知县陈履,应该也是个学霸级的人物。他准备了将近一个月,兵强马壮,索性撕开那些弯弯绕绕,挺枪直刺歙县的核心要害——数字。

    歙县或帅嘉谟最核心的质疑,在于两项税赋的数字不符:

    歙县“夏税生丝”补夏麦9700石,折绢4000多匹;而每年歙县却要缴纳“人丁丝绢”8780匹。多交的4000多匹,一定是本该其他五县负担!

    关于这个质疑,陈履给出了自己的调查结果:

    他发现,在乙巳改科中,行中书省除了查获歙县亏欠夏麦9700石之外,还在其下辖的登瀛、明德两乡,重新清查出一部分抛荒的桑园田地,以及抄没程辉祥、叶忠两个大地主的田地。这些土地,都重新丈量造册,然后重新计算征税。

    亏欠夏麦、抛荒桑园田地、抄没田地,这三项加在一起,歙县新增的赋税一共是生丝10974.3斤。每24两生丝,折绢一匹,所以总数是8779匹整,没有任何问题。(原始资料即如此。)

    陈履的调查成果,还不仅止于此。

    歙县明明不产丝,为什么要以生丝为赋税折色呢?

    陈履考察了一下,发现歙县下辖的登瀛、明德、仁礼、永丰、孝悌等几个乡里,本来是有桑园的,其他五县则从来没有过。显然,生丝是歙县特产土贡。在洪武十年(1377年)、二十四年(1391年),永乐十年(1412年),成化十八年(1482年),这笔赋税的数额都有调整。到了弘治十四年(1501年),朝廷把生丝折绢的比率,从24两调整到了20两,但定额8779匹没有改动过。

    虽然歙县现在不养蚕,得去外地买丝,但当年它明明可以靠自产。朝廷征丝绢税,只可能是从歙县收。

    至于《徽州府志》上为何没提歙县原本有桑这件事,很简单,因为《徽州府志》是歙县籍的官员带头修的,当然得掺私货啊!

    至于为什么在《大明会典》的记载里,只写“人丁丝绢”征于徽州府,没写独征于歙县,陈履的解释就三个字——没必要。会典是国家级档案,只记录到府就够了,没必要写到县这么详细。更何况每一府都有自己的情况,拿外府的例子来质疑本府,根本荒唐。

    陈履的回答,是目前为止五县反击中最犀利的一个。帅嘉谟就是当面辩论,恐怕也会感到非常棘手。

    相比之下,同一天交作业的祁门县,申文写得极其乏味,无非老生常谈加哭穷而已。没办法,因为祁门当时的知县开缺,申文由县丞刘守德代理撰写。

    又过了一个多月,七月二十一日,姗姗来迟的黟县终于把最后一篇申文交了上去。

    前面有吴琯、陈嘉策、陈履三员大将坐镇,黟县知县陈正谟就显得轻松多了。在申文里,他心不在焉地重复了一遍前几位知县的意见,然后说了句略带萌感的风凉话:歙县那么大,就算减了丝绢税,也不过是大江之上去掉一条船而已;我们黟县现在超级超级穷,再加哪怕一点点赋税,那就和久病之人吃了乌头一样,根本扛不住呢!

    于是在万历三年的徽州,可以看到一番神魔小说般的盛况:六个县的官员腾空而起,纷纷祭出法宝与神通,呈文如雪片一般交相挥洒,肆意互喷,口沫四溅。六县的乡宦们也在暗暗输送内力,支持知县们拼个你死我活。

    五县经过反击,和歙县堪堪战了一个平手。可是神仙们打架的动静太大,结果当地民众全都被惊动了。田赋一事,对百姓来说最敏感不过。他们一打听,立刻坐不住了。赢了还好,万一知县输了怎么办?咱们不就平白要加税了吗?

    这可不行,得出把力,把声势搞得越大越好!于是在乡宦们的刻意鼓动之下,一时之间,六县民众摩拳擦掌,纷纷投身到这一场大辩论中来。

    徽州风俗一向健讼,百姓一碰到问题,第一个反应就是上访告状。可是徽州府如今一脑门子官司,没法调停这个纠纷。于是六县民众把注意力全放在了更上一级的政府机构。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整个江南官场可真是热闹非凡。有歙县的老百姓去找兵备道告状,有婺源县的不平士人去应天巡抚那儿告状,有绩溪县士民跑到应天巡按那里诉苦。只要和徽州事务沾边的衙门,几乎被他们骚扰了一个遍。两院、兵备道的衙署门庭若市,告状的比送礼的人还多,几乎演变成了全民大诉讼的热闹局面。

    面对这种窘境,两院除了连连下文催促徽州府赶紧拿出个结论,还在文书里反复强调:“仍禁谕士民不必纷纷告扰。”可见上级主管部门真是被骚扰得不轻。

    可结论哪儿那么容易拿出来啊?或者说,徽州府怎么敢拿出结论来啊?如今争议已经不只在官方层面,连民间都争吵不休,甚至已经导致了几起跨县斗殴。六县民怨都在蓄积,谁敢去惹?

    眼看僵局要演变成乱局,到了万历三年年底,十二月初一,丝绢风波的始作俑者帅嘉谟终于再度出手。

    帅嘉谟手里并没有什么新的证据,不过他把之前的所有资料统合起来,给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国初朝廷向徽州征派“人丁丝绢”8780匹,均摊六县。结果徽州府户房小吏是五县人,遂哄骗歙县先垫上。等到歙县应承下来之后,户房又把这笔税赋篡改入“夏税生丝”的科目里。从此以后,徽州在歙县征收“夏税生丝”,向上缴纳“人丁丝绢”,瞒天过海两百年。

    对于吴琯、陈嘉策、陈履三个人的反驳,帅嘉谟却未置一词。

    徽州府拿到帅嘉谟的呈文,再次转发六县,要求合议。这篇转发公文透露了一个重要讯息,解释了原本漠然处之的徽州府为何在年初突然重启丝绢案的调查。

    按照公文要求,徽州府需要把此前各级主管部门对丝绢事件的批示一一附在前头。从这些信息中,能看出文牍流转的蛛丝马迹。

    原来早在年初,南京户部下发了一道文书,责问徽州府,四年前让你们查勘“人丁丝绢”的事,到底查得如何了,徽州府这才想起来。

    隆庆五年,帅嘉谟进京告状,曾经成功促使户部下一道文,催促徽州府查勘。后来帅嘉谟失踪,紧接着赶上皇上驾崩,徽州府以为上头把这事给忘了,也就搁置不理了。

    谁知道,时隔四年,户部突然想起来这码子事了,来文催促。而且这次催促的性质可不一样,文书前头写得清清楚楚:“奉圣旨:户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

    奉圣旨?这是惊动皇上了?

    不对,万历皇帝那会儿还小,这个“奉圣旨”,其实是代表内阁的授意,搞不好是首辅张居正的想法。

    惊动了这么一位大神,你说徽州府慌不慌?所以从万历三年二月开始,徽州府一反常态地积极推进丝绢案的查证,而且处处偏袒歙县,结果惹出来了一场六县大辩论。

    如今吵到年底,徽州府转发帅嘉谟呈文,行到五县。五县立刻跳了起来,合着我们的质疑他一条都没答,纯粹在自说自话。

    这次五县不单干了,正式抱团,合着发了一篇《五邑民人诉辩妄奏揭帖》。他们懒得多费唇舌,核心意思就一条,即此前婺源知县吴琯的提议:“伏乞查明,洪武十四年初造黄册,如系六县公赋,甘派无词;如系歙县额科,乞严将帅嘉谟等正法治罪!”

    咱们去查黄册的原始记录,是不是,用证据说话!

    歙县不甘示弱,立刻回帖嘲讽:“节蒙牌提各县丁亩文册并取有无何项钱粮相抵回文,岂各县抗违不回,延挨会计,歙苦无伸,恳恩差人守提,早赐均摊归结。”

    翻译一下:大人早就将通告发了下去,让各县速将各自的人丁、田亩文册都拿出来,仔细核查,看看以前的钱粮到底是怎么缴的,查明白了好回话。哪知他们竟如此大胆,拖拖拉拉,至今未有结果,害我们歙县有苦却无处申冤!恳请大老爷差人提档核查,早将这笔重税分摊六县,以示公平!

    你们自己都不肯把县里的档案拿出来对账,百般拖延,还好意思提查黄册的事?

    然后两边又跳起来开撕,撕得昏天黑地。

    巡按宋仪望看到这一幕,赶紧写信提醒徽州府:“歙民积愤已久,五县纷争亦力,示以均平之情,酌以通融之法,虽有偏心,无可复置私喙矣。”

    可见上头也知道六县此时闹成什么模样,生怕酿成民乱,所以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别讲道理了,和和稀泥,赶紧把这事平了”的意味。

    上下的压力,全落在了倒霉的徽州府身上。

    徽州府心想,得,我过不好年,你们谁也别想过好。

    万历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徽州府给五县下达了一封催提公文,态度前所未有地严厉:“将该县人丁田亩数目文册一并,星火申报,毋徒执词混扰,致碍转夺,此系至紧事理,难容延缓,如违,提究该吏不贷。”要求五县把县存档案都上交,不许拖延,不许不给。

    按说这会儿距离过年只有半个月不到,按中国人传统,有什么事过完年再说。现在徽州府连这个传统都不顾了,看得出来,知府是真急眼了。

    于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婺源知县吴琯再一次披挂上阵。

    吴琯这一次,带来了更犀利的武器,死死盯住帅嘉谟的几个论点咬。

    第一,帅嘉谟说“人丁丝绢”和“夏税生丝”折算出的数字不对。

    他算错了!

    乙巳改科,是在当年四月一日发生的。歙县一共亏欠9766石9斗3升6勺——这个数字估计是一个处女座的人查出来的,所以针对该县轻租民田3646顷,每亩额外征发四钱生丝。这笔赋税,在洪武年间正式记入黄册档案。

    而按照当时的折率,生丝1两折麦7升。歙县亏补的9766石9斗3升6勺麦子,补生丝9041斤,算下来正好是7升麦子补丝1两。完全对得上。(原始资料即如此。)

    吴琯还顺嘴嘲讽了一句,这事帅嘉谟你怎么能拿银子来算?国初到现在,银钱变化太大,根本无法做参考。你可真外行。

    第二,帅嘉谟说,《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征收“人丁丝绢”8780匹,没说具体由哪个县交,那么当然是六县均摊,否则该注明是歙县独输。

    他弄错了!

    此前陈履已经举了不少反例,这次吴琯准备了更充分的“弹药”。

    浙江的“夏税丝绵”,是从杭州等八府征收,温、台、处三府不用缴。但《大明会典》里只写浙江布政司征“夏税丝绵”,为什么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为这是《大明会典》的写作原则:在直隶,言府而不言县;在各布政司,则言省而不言府。如果事事注明,《大明会典》得多厚啊?再说帅嘉谟举的那两个例子——常州府茶叶注明产自宜兴、宁国府木瓜注明产自宣城,那是特产贡品好吧!跟田赋有什么关系?

    第三,帅嘉谟曾经提出一个理论:歙县亏欠夏麦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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