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有凶犯要审(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烛光闪动,舒缓的钢琴曲在餐厅内飘荡。

    淡白色的桌布上红酒微微摇曳,伍世平身着一席燕尾服,优雅的与马当娜轻轻碰了一杯。

    马当娜今天特意装扮了一下,将头发盘起露出精致的耳垂,上身穿着纯白礼服,配上银色短裙和黑丝,将都市丽人的风范彰显的淋漓尽致。

    只是她的身材太过爆炸,明明是一身正常的餐宴礼服,硬是从御姐风穿成了纯欲风。

    “自己有多久没和女孩子一起吃过饭了?”伍世平摇了摇头,抛掉短暂的不适应感。

    “当娜小姐是一个人在香江打拼,还是跟父母一起过来的?”

    马当娜摇了摇头,眼神流露出一股哀伤:“我很小就失去了父母,跟哥哥一起相依为命长大。”

    “原来是这样,那你哥哥独身在外打拼,一定很辛苦,很不容易。”

    “是啊,哥哥他很累的,每天累死累活,而且很多时候都不得不拿命去拼。”

    “总会撑过去的,相信你哥哥很快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没命了,自然就不用再拿命去拼了。伍世平心里暗暗补了一句。

    “伍先生你呢?也是一个人在香江吗?”

    “哈哈,说来真的很巧,我和当娜小姐一样,也是很小的时候就没了双亲,我跟我哥哥只能凭自己本事吃饭。”

    “啊,伍先生你也是跟哥哥相依为命吗?”

    “嗯,所以我特别能理解当娜小姐你的感受。”

    “我大哥一直在外辛苦打拼,含辛茹苦将我养大,他自己干着最脏的活,却留钱让我读书。”

    “听当娜小姐你这么一说,我们两个真的很像。”

    “是啊,同时天涯沦落人,我们真的很有缘分。”马当娜眼里闪过喜悦之色。

    “来,干杯。”伍世平浅笑道。

    “干杯。”

    ....

    “伍先生,你的风格不太像我们老家那边的,倒是很像香江本地人。”

    “可能是在这久了,入乡随俗吧。对了,叫我平仔或者阿平吧,我叫你当娜怎么样?”

    “嗯,啊...阿平。”马当娜脸色微红,一时间不知红酒微醺还是心中羞涩。

    酒过三巡,看着马当娜略微有些迷离的双眼,伍世平轻笑着问道。

    “当娜小姐,你哥哥是做什么的?”

    “他,唉,其实他干的并不是什么好事情。我一直都叫他收手不要再干,可他不听我的。”

    “相比于每天担心他的安危,我宁愿过的清贫一点,只要能和普通人一样就行了。”

    “这话我只跟阿平你一个人说,你不许告诉别人。”马当娜的语气带着娇嗔。

    “哼,不然我们就...就做不成朋友啦。我最讨厌大嘴巴的男人。”

    “放心,我嘴很严的,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小秘密。”

    “你不信我们可以拉钩。”伍世平伸出手。

    “好,拉钩。”

    两只手钩在了一起,伍世平顺势将当娜的纤纤素手握在了手中,轻轻的摩挲,品味着那一抹甘甜的细腻。

    “你...你干嘛。”马当娜下意识将手往回抽,但伍世平握得很紧,她挣扎了两下,最终放弃,只是轻轻白了伍世平一眼。

    酒精的催化,加上她本身就不讨厌伍世平,所以她的语气并不显得严肃,反而有些撒娇的意味。

    “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我们真的很有缘分。”

    “真的,你看,我们有着一样的家乡,一样的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