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案件的性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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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剖仍在继续。

    姜武的关注点,来到了死者的胸腹腔。

    在解剖中,他还发现死者气管内同样有大量的泡沫,甚至还有些小的水草叶子。

    两侧胸腔内有少量的淡红色液体,总量大约100毫升。

    尸体的肺部明显增大,瘀血肿胀。

    姜武用手指轻轻捻了捻肺脏,有明显的捻发感,按压肺组织亦产生了明显的凹陷。

    用解剖刀划开肺组织,有泡沫状混杂着血色的液体溢出。

    他又剪开了心包,在心脏的表面,我看到少量的散在针尖大小的出血点。

    除此之外,颅脑及胸腹部的器官均没有发现损伤。

    就在姜武解剖尸体的时候,现场勘查的林涛传来了消息,他在提取的岸边的白色外套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份遗书。遗书是这样写的:

    “很难受,现在所有人都在好好学习,只有我为这种事情挣扎。有点累,我跟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我知道。不过这样也好,等到毕业的时候就不用舍不得了。”

    “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啊,怪谁呢,自作自受罢了。如果和他坦白就好了,可是哪有那么多如果呢?之前不也是跟他坦白了吗,可结果依旧不是很好呢……”

    “再见……这个世界,原谅我曾经来过,忘了我吧。”

    姜武听完林涛给他念完这封遗书,悬着的心有些放下了,但手中的刀没有停下。

    虽然姜武心里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但他知道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十五岁的初三女孩”、“手脚被捆绑”、“溺水死亡”,这些都是这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最容易被推上舆论风口的地方。

    若是被稍加利用,这将是一次严重的舆情事件。

    所以,无论走到哪一步,都需要格外谨慎,小心应对,一旦出现差错,甚至是非常微小的差错,都可能被无限放大。

    这一点同样体现在法医的工作上。

    当然,“十五岁的女孩”这样的尸体,本身就需要公安部门格外予以重视,严谨地对待,而暂且不论它是不是一起恶性案件。

    解剖结束,接下来,是对死因的判断。

    任何一具尸体的死因判断,都可以从两个相反的方向入手,一是确证,一是排除。???..coM

    确证,就是通过尸体上一些阳性的表现来推断死因。

    例如,一具尸体上有严重的颅骨骨折、大量颅内出血、大面积脑挫伤这些阳性表现,那便可以推测死因可能就是严重的颅脑损伤。

    在这起案件中,阳性的尸体表现有口唇紫绀、鼻腔的蕈样泡沫、球睑结合膜的出血点、气管内的泡沫水性肺气肿、心脏表面的出血点,这些尸体阳性表现都在提示一个死因——溺水。

    所以,死者的死亡原因极有可能是溺水。

    为什么说“可能”呢?

    是因为光有这些尸体征象,还不足以完全认定尸体就是溺死的。

    因为这些尸体征象并不是绝对特定的溺死尸体征象,一些疾病也可能造成此类的尸体征象。

    所以,法医还需要有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溺死”这个结论,如硅藻检验。

    因此姜武提取了尸体的肺组织、肝脏及肾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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